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振动筛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振动筛工岗位。
2 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 除尘系统构件是否良好,应及时排除不安全现象。
2.3 开车前,应检查传动装置的防护罩是否完好,检查筛体各部螺栓的紧固情况,检查给矿、筛面与下矿漏斗内是否有人和障碍物,经确认完全具备安全开车条件后,将控制开关打到远程,通知中控室具备开车条件,并按照中控室指令进行开停机。
2.4 应经常检查筛分效果和筛面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 停机处理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将设备控制开关拨到零位。拉下电源开关,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标志牌。
2.6 更换三角带和开车时,应注意不要将手伸入皮带与皮带轮接触的内侧,以防伤人。
2.7 筛子压住后,应先停车,经处理检查后,方可启动设备。
2.8 更换筛面时,要铺设好脚踏板,系好安全带,固定好上下的梯子,防止工具和杂物掉入皮带内。
2.9 更换筛子弹簧时,严禁将手伸入弹簧之间的空隙中。
2.10 运行中检查维护要求30分钟巡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许筛机带“病”工作。
2.11 激振器油温在57度-75度,油温过高应立即停机检查。
2.12 在停车前先停止给料,待筛面物料全部排除后方可停机。
2.13 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按要求把本班发生的情况认真地填写在记录本中,并做到字迹清楚整洁。
2.14 熟悉本岗位所有设备技术性能,掌握设备操作、维护与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