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来源:网络  作者:六叉零   2020-04-15 阅读:220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古交公路管理段的机械和动力设备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和本规程未包括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原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2条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3条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4条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要求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应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第5条        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6条        处在运转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第7条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第8条        各级领导人应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规程;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程;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有责任检查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9条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10条    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员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条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12条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第13条    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14条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第15条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第16条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17条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第18条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19条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单位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20条    机械设备的使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动力机械(附液压传动装置)

一.       空气压缩机

作业条件:

1.  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部分应按本节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楔紧。

3.  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一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4.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至少应校验一次。

5.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作业前的检查:

1.  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2.  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3.  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4.  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5.  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2.  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3.  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4.  发现一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    漏气、漏水、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

3)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5.  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度以下方可加水。

6.  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2.  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度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后,方可离去。

3.  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污。

4.  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二.       内燃机

作业条件:

1.  大型内燃机必须安装在室内,小型的与其他机械联动的如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作业机棚,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2.  动力间内应良好的通风,内燃机周围应有1米宽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

3.  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用明火加温。柴油机如用明火加温曲轴箱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作业前的检查和起动:

1.  曲轴箱内润滑油面应标尺规定范围内。在检查或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

2.  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不足时应添加。由外部进行循环的冷却系统,应将供水阀门(水泵)全部开启。

3.  检查各总成联接件应牢固,三角传动带松紧应合适。

4.  起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

5.  用摇柄起动时,应五指并拢,由下向上提动,不得向下硬压或连续摇动.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的一端在手上。

6.  用小发动机起动时,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5分钟。用直流电动时起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秒。用压缩空气起动时,应将飞轮上的标志对准起动位置。如连续进行三次仍不能起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动。

7.  柴油机低温起动时,如用空气预热器预热,时间为15~20秒,预热后立即起动。用起动液起动时,应先将曲轴摇转1~2转,再喷射1~2秒的起动液进行起动,起动后立即停止喷射,并应作好起动液的防毒工作。

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起动后,要以低速运转3~5分钟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和载荷,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当温度和机油压力正常后,方可载荷作业。

2.  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带手套、面部必须射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3.  发现不正常响声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再关闭油门,防止运转。装有涡轮增速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分钟,方可停机。

2.  水冷内燃机,在气温降到5度以下时,工作结束应放尽各部存水,放水时要开启各部排水阀门及水箱盖,必须待水放尽,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外部供循环水的应在停机前先关闭进水阀(或水泵)。

3.  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件熄火。

4.  排气管口向上的内燃机应在排气管口加盖。

5.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内燃机的空气滤清器。

三.       液压传动

1.  液压油必须用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标号。如代用时,其各项性能必须与原品种、标号相同或接近,不得随意代用,也不得以两种不同品种的液压油掺合使用。

2.  必须保证液压油和液压系统的清洁,不得有灰尘、水分、金属屑和锈蚀等杂质,油箱中的油量应保持正常油面。换油时应彻底清洗液压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盛有液压油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

3.  液压油管接头应牢固避震,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和磨擦。

4.  液压油泵的出入口和旋转方向应与标牌一致,拆装联轴器时不得敲打泵轴。

5.  液压缸的软管连接不得松弛,各部阀的出入口不得装反。法兰螺丝按规定扭力拧紧,液压缸密封圈松紧应适度。

6.  经大修的液压系统应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试验。

7.  在低温或严寒地带起动油泵时,可用加热器提高油温,待运转灵活后再开始作业。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在30~60度的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80度。

8.  在油泵起动和停止时,应使溢流阀卸荷。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的最高压力。

9.  液压系统各部连接必须密封可靠,无渗漏。联锁装置必须校准。

10.              当开启放气阀或检查高压系统泄漏时,不得面对喷射口的方向。

11.              高压系统发生微小或局部喷泄时,应即卸荷检修。不得用手去检查或堵挡喷泄。

12.              蓄能器注入气体后,各部分不得拆开或松动螺丝。在拆蓄能器封盖前,必须先放尽器内气体,确认无压力后方可拆开。

13.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必须载卸荷后方可检查和调整。

第三节    电气装置

一.       一般规定

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2.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

3.  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隔1公里处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和起重机轨道,均应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4.  保护零线上不得串接(串联)熔断器或断路设备。

5.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取得当地部门颁发的电工合格证)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6.  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合闸。

7.  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8.  电气设备必须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确保运行正常。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更动。

9.  清洗电动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10.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二.       发电机

作业条件:

1.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按本规程内燃机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固定式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的基础上。移动式发电机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机械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楔紧轮胎。

3.  新装、大修后或停用十天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定子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前次所测的30%以下;励磁回路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欧;吸收比不小于13,并做好测量记录。

作业前的检查和起动:

1.  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应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2.  启动前应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将中性点接地开关接合,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空载启动内燃机,待运转平稳后,再接合发电机。

3.  启动后检查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冒火花现象。待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保持平衡。

运行中注意事项:

1.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以内。发电机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其额定容量不变。

2.  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3.  运行中经常检查;各仪表指示应正常,各运转部分无异常,并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使定子、转子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停机时安全注意事项:

1.  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位置,使电压降到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三.       变压器

运行前的注意事项:

1.  首次或停用半年以上的变压器投运时,应先测量其绝缘电阻和作绝缘油的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  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的70%35千伏级以下的变压器,在10~30度的吸收比应不低于12

3.  注入变压器的同牌号的绝缘油应做简化试验,不同牌号必须做混油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

4.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压器应安装在高于地面05米以上的基础上,周围装市长高度不低于17米的安全扩栏,四周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醒目警告牌。

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  变压器运行电压的变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5%以内,其额定容量不变。

2.  变压器周围温度在35度时最大温升不得超过60度,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度。

3.  变压器应额定载荷以下运行,允许事故过载的数值和时间,应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4.  变压器外部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夜间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项目有:

1)    瓷套管应清洁,无裂纹与放电痕迹以及其它异常现象。

2)    各部位无渗油,漏油现象。

3)    油位在规定指示线内,油温正常,油色透明。

4)    接地良好,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5)    运行中无异响。

5.  变压器在运行中发现下列异常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变压器运行,并报告有关部门。

1)  强烈而不均匀的噪音和内部有火花爆炸声;

2)  上层油温超过85度,并继续升高;

3)  从油枕向外漏油;

4)  防爆管破裂,喷油;

5)  油色骤然剧变;

6)  瓷套管上发现在裂纹或有闪络现象;

7)  油面降至最低限度;

6.  变压器着火时,应迅速拉开所有开关,同时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7.  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时应遵守下列操作程序: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向低压母线供电。退出时顺序相反。

四.       电动机

作业条件:

1.  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动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2.  电动机的熔丝应按规定装接,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

种类

直径(㎜)

近似英规线号

熔断电流(A

最高安全电流(A

铅锡合金丝

(铅75%

25%

0508

25

30

20

0559

24

35

23

0610

23

40

26

0710

22

50

33

0813

21

60

41

0915

20

70

48

1220

18

100

70

1630

16

160

110

1830

15

190

130

2030

14

220

150

2340

13

270

180

2650

12

320

220

1)  单台电动机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250%

2)  多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250%再加上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的总和。

3.  采用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选择应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00~125%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  电动机的集电环与电刷的接触面不得小于75%。电刷高度磨损超过原标准高度2/3时应更新。

2.  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如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

3.  检查电动机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微欧。

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运行中电动机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

2.  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绝缘等级

A

E

B

F

H

最大允许温升(温度计法)℃

55

65

70

85

105

最大允许温升(电阻法)℃

60

75

80

100

125

3.  电动机械如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把启动开关放到停止位置。也可加装失压保护装置。

4.  电动机不得在正常运行中突然进行反向运转。

停机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降至最小,然后切断电源,启动开关拨到停止位置。变速电动机停止运行时,应先将转速逐级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

2.  在沿海和潮湿地区施工时,电动机停用后必须采取防潮措施。

第四节    起重机械

一.       一般规定

1.  起重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6.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7.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8.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低替操纵机构。

9.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0.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起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3.              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4.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5.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6.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7.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业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8.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核型起重机的要求。

19.              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

20.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1.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时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

二.       汽车、轮胎起重机

作业条件:

1.  起重机在公路运输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按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1.  起动前重点检查:

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

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  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2.  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照内燃机起动要求进行启动。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结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度以上方可作业。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行调整。

3.  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4.  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5.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6.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7.  机械式传动的汽车式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必须用低速档传动。

8.  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

9.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三.       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

作业条件:

1.  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

2.  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3.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4.  电动葫芦在露天作业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  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2.  作业前重点检查:

1)  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2)  紧固件应紧固;

3)  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

4)  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  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适当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3.  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销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4.  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5.  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2.  将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四.       卷扬机

1.  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好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  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  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6.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7.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8.  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五.       架桥机

安装时安全注意事项:

1.  在组装1#柱柱身与走行机构后,应及时用风缆方式将1#柱柱身拉紧使站立稳定。

2.  在横移机构落在横移轨道上方后,应用硬杂木楔或铁挡头固定横移走行梁,防止滑行移位。

3.  在吊装主机臂时,应选用适宜起重能力的汽车吊或龙门吊,由专人指挥2台吊机作业。

4.  在组装0#柱机臂下端,1#柱与1#曲梁、2#2#曲梁、3#柱与机臂后下端栓接部位时,应搭设好脚手架,经检查稳固后方可作业。

5.  在机臂就位后,应将1#柱、曲梁、机臂和2#柱、曲梁、机臂定位销及时插好,防止机臂窜动。

6.  在柱伸缩作业时,当工作完成应及时插好固定销。

7.  组装架桥机系高空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冬季、雨天、雾天更应注意。

过孔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前冲作业前对各运转机构必须度运转,确保无误。

2.  主机操作人员应依照指挥人员信号准确作业操作。

3.  在1#曲梁、2#曲梁上方平台作业人员是高空作业,注意安全防护。

4.  在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不良状态,应马上停止作业,特别是作业同步方面。

5.  定位销的锁定和撤除的顺序与部位,每一道作业应由专人进行检查验证。

6.  在0#柱支放前需有作业人员去前方桥台作业,虽在机臂上设有安全护绳,应注意臂上行走安全。

7.  在风力大于4级时,严禁前冲过孔作业。

8.  在联合作业时,应由指挥人员明确信号,同时进行操作。

架梁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运梁台车运梁时,应先试电机制动是否可靠,去掉止轮器后方可自行。

2.  运梁台车停运时,应及时放置止轮器。

3.  运梁台车动力电缆由专人看护,不得有挂、挤、压现象发生。

4.  运梁时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信号应果断、明确。

5.  梁片支撑应确认可靠方可运梁,随车都应有专人分别看护支撑。

6.  捆梁时两边铁瓦要对正放牢,捆梁钢丝绳应垂直,无铰花和两股互压现象,并轩于铁瓦中间。

7.  梁片起吊后,应将卷扬机作制动试验两次,确保良好后方可走梁。

8.  经常检查捆梁钢丝绳和各部钢丝绳磨损情况,超过限制时应及时更换,不得凑全使用。

9.  卷筒绕绳应随时注意,如发现钢丝绳掉槽、乱绳应马上停止作业,更正后进行。

10.              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指挥人员信号明确、果断。

11.              吊梁纵行时,走行电机制动应可靠灵敏,纵行限位应可靠。

12.              在梁体对孔后,应降低梁体高度情况下作横移,增强架梁作业安全稳定性。

13.              当梁体临时放置时,应在梁体与垫石间加垫面积大的硬木板或纤维胶板,保护梁体混凝土,同时梁体支护应牢固可靠。

14.              在梁体下落过程中,应由专人看护卷筒放绳状态,如有夹绳、脱槽现象应立即停机处理。

15.              梁体临时放置时,在重新吊起前应先检查护瓦安放状态,使其符合要求。

16.              在作机臂横移时,应先检查滑道是否有附着杂物,应及清理,并涂好润滑脂,减少横移阻力。

17.              在单片梁就位后,严禁非工作人员上梁走动,避免危险。

18.              在两片梁相邻就位后,应及明对横隔板联接板施焊,保持梁体稳定。

19.              梁间横隔板联接板施焊是高空作业,应在辅助搭板安全可靠情况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20.              应保证1#柱、2#柱横移机构安全、同步,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且制动性能应好。

21.              在架设梁体时,应对施工现场设专人防护,禁止闲杂人进入施工现场,在桥上作业时,递送物品,应事先联络好,用绳捆牢递送,禁止自由丢落。

解体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解除动力电缆,撤除机上动力、控制电缆

2.  由机臂后端退出1#2#吊梁行车。

3.  用吊机解除3#柱和0#柱,注意吊点位置,防止不平衡情况出现。

4.  用风缆将1#柱拉紧。

5.  拆除1#曲梁与1#柱、2#曲梁与2#柱栓接,用两台满足负荷吊机抬起机臂落于空场地上,用垫木支垫好。

6.  拆除1#柱、2#柱柱身及走行机构。

7.  将所有构件拆成12米内单件,归类码放整齐,便于运输装车。

8.  清点栓接、销接件及机电元件,不要造成损坏丢失。

第五节    土石方机械

一.       一般规定

1.  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第二节、第三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涵洞的净空和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  轮式机械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4.  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二.       挖掘机

作业条件:

1.  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

2.  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或冻土。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1.  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保持1~15米的安全距离。

2.  启动前检查工作装置、行走机构、各部安全防护装置、液压传动部件及电气装置等,确认齐全完好,方可启动。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区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2.  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

3.  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

4.  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  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

6.  装车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不得撞碰汽车任何部分。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7.  作业时,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8.  在作业或行走时,严禁靠近架空输电线路。

9.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三.       推土机

作业条件:

1.  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

2.  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牵引其它机械设备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在坡道及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1.  作业前重点检查:

1)  各系统管道应无裂纹或泄漏;

2)  各部螺栓联接件应紧固;

3)  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和行程,履带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应符合要求;

4)  液压缸应无污泥。

2.  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严禁拖、顶启动。

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运转中,必须随时注意各仪表的批示值、离合器、制动器、液压系统等作用均应灵活可靠。

2.  运行中不得将脚搁在制动踏板上。变速时应停机进行,若齿轮啮合不顺,不得强行啮合。

3.  在石子和粘土路面高速行驶或上下坡时,不得急转弯。需要原地旋转和急转弯时,应用低速进行。

4.  越障碍物,必须用低速行驶,不得采用斜行或脱开一侧转向离合器超越。

5.  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档行驶,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脱档。

6.  在上坡途中,如内燃机突然熄来,应立即放下刀片,并锁住制动踏板。分离主离合器,方可重新启动。

7.  机械操纵式推土机牵引重载下坡时,应选用低速档,严禁空档滑行。如机械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方向杆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同时不应使用制动器。

8.  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面时,其高度一般超过25米。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9.  在电杆附近作业时,应保留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推树干时应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架设物。

10.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相距大于2米。

11.              严禁长距离倒退行驶。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停机时,应先分离离合器,落下刀片,锁住制动踏板。将主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内燃机。坡道停机,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

2.  工作后,应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刀片,关闭内燃机,锁好门窗。

四.       压路机

1.  作业前,检查各系统管道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各紧固螺栓无松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2.  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和人员。

3.  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机械,并楔紧滚轮。

4.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5.  在新筑道路上辗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米。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6.  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1米,碾压第二行时,必须重迭半个滚轮压痕。

7.  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8.  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黄砂或水。气温降至0℃时,不得用水增重。

9.  轮胎压路机作业前,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避免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10.              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它车辆拖拉牵运。

11.              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2.              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

振动式压路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3.              起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进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时,严禁振动。

14.              辗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辗压1~2遍,然后再用振动辗压。严禁在尚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15.              换向离合器、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五.       平地机

作业条件:

1.  平整凹凸相差较大地面时,应先用推土机推平,然后用平地机平整。

2.  作业区的水准点及导线控制桩的位置、数据必须清楚,放线验线工作应基本完成。

作业前的检查:

1.  检查各部螺栓无松动,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应在空档位置,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均应完好,液压系统油路、液压缸、操纵阀等无泄漏现象。

2.  起步前确认机械周围无障碍物及行人时,先鸣声示意,再用低速档起步。

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时,应先将刮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让刮刀或齿耙切土。

2.  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但刮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3.  作业中,根据铲土阻力大小,随时少量调整刮刀的切土深度,但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以免造成工作面的波浪形。

4.  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

5.  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面及混凝土路面。

6.  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刮刀斜放,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

7.  在高速行驶时严禁前后轮同时转向。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平地机应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

六.       装载机

作业条件:

1.  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2.  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行驶道路应平坦。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  作业前,检查液压系统应无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应充足,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制动器灵敏可靠。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将铲斗提升离地面05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严禁铲斗载人。

2.  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3.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4.  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5.  往运输车辆上卸料时应缓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箱。

6.  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7.  经常注意各仪表和指示信号的工作情况,察听内燃机及其它各部的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应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第六节    运输机械

一.       一般规定

1.  运输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应按第二、三节有关规定执行。

2.  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嗽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4.  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5.  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风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6.  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以上,方要起步。

7.  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8.  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9.  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

10.              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1.              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应将轮胎楔紧。

12.              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13.              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

14.              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带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5.              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16.              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紧。

二.       机动翻斗车

1.  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  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青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冲。

3.  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  往基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  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  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  内燃机运转中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作业。

8.  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三.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1.  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启箱盖。

2.  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位置。

3.  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筒内积水。

4.  装料时,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5.  搅拌筒内混凝土装载量,须符合输送车的规定。

6.  运输前,排料槽须锁止在“行驶”位置,防止自由摆动。

7.  运输时搅拌筒应为低速旋转。

8.  操作时,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稍作停留,然后方可拨至下一个操纵位置。

9.  作业后,必须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须进入搅拌筒清除混凝土结块时,应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锁上门窗,并在筒外设监护人员。

10.              作业后,各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锁好门窗。

四.       皮带运输机

1.  固定式皮带机运输机应安装在坚固的基础上。移动式皮带运输机在运转前,必须将轮子对称楔紧。多机平行作业时,彼此间应留出1米以上的通道。

2.  启动前,调整好输送带松紧度,带扣应牢固,轴承、齿轮、链条等传动部件应良好,托轮和防护装置应齐全,电器接地(接零)保护良好,输送带与滚筒宽度应一致。

3.  应先空载启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均匀装料,不得先装料后启动。

4.  数台运输机串联送料时,应从卸料一端开始按顺序启动,待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装料。

5.  作业中,应随时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如发现输送带有松弛或走偏现象,应停车进行调整或修理。

6.  作业时,严禁任何人从输送带下面穿过或从上面跨越。输送带打滑时,不得用手拉动。

7.  输送大块物料时,输送带两侧应加装挡料板或栅栏等防护装置。

8.  运转中需要停机时,应先停止装料,待输送带上物料卸尽后,方可停机。

第七节    混凝土机械

一.       一般规定

1.  混凝土机械装置的内燃机、电动机、空压机以及液压传动机构应按第二、三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3.  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4.  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5.  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二.       混凝土搅拌机

作业条件:

1.  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工干燥木板。

2.  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3.  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作业前的检查:

1.  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2.  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

3.  向搅拌筒内加料应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出外。

4.  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2.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三.       混凝土泵送设备

作业条件:

1.  泵送设备放置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2.  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与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

3.  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原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作业前的检查:

1.  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供应正常和水箱应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2.  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3.  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

4.  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如出现输送管道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是应拆管排除堵塞。

2.  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每隔5~10分钟(冬季3~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3.  应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4.  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器只能充入氮气。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2.  将两侧活塞运转到清洗室,并涂上润滑油。

3.  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卸荷。

第八节    钢筋加工机械

一.       一般规定

1.  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助才,应按第二、三、四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二.       钢筋切断机

1.  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  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  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5.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时,应用套管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人员不得停留。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9.  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三.       钢筋弯曲机

1.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档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  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  作业中,严禁更芯轴、销子和变换角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转速。

7.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  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第九节    安装、装修机具

一.       一般规定

1.  安装、装修机具上的电动机、电器及液压装置应按第二、三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机具上的刃具、胎、模具、成型辊轮等必须保证强度和精度,刃磨锋利,安装稳妥,紧固可靠。

3.  机具上的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

4.  机具应安装在有防雨、防风砂的机棚内。

5.  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6.  长期搁置再用的机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       套丝切管机

1.  机具要安放在固定基础或稳固的基架上。

2.  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  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是应用油润滑板牙。

4.  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要用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5.  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6.  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必须两次进刀。

7.  作业中,应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三.       手持电动工具

1.  使用非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机、电器时,应安装漏电保护继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装置。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有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必须使用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否则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  作业前必须检查:

1)  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2)  保护接地(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应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

3)  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

4.  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

5.  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6.  严禁超载荷使用,随时注意音响、温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7.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后再进行作业。

8.  机具运转后不得撒手。

9.  使用冲击电钻注意事项:

1)  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

2)  钻孔时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  必须垂直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

4)  使用直径在25㎜以上的冲击电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

10.              使用角向磨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80/分钟,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

第十节    焊接设备

一.       电弧焊的一般规定

1.  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第二、三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  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附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爆易燃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  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  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8.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10.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11.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

12.              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

13.              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4.              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接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二.       交流电焊机

1.  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  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3.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附录一  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新机或经过大修的机器设备,必须经过初期走合,走合期:内燃机械100小时,电动机50小时,汽车1000小时。在此期内,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              启动内燃机时,严禁猛加油门,应按第二节的规定执行。严寒季节启动内燃机时,必须采取预热措施。

二.              机械运转和使用中,操作要平稳,严禁骤然增加转速或载荷,防止内燃机产生突爆,避免各传动机构承受急剧冲击。

三.              在内燃机前两次运转达到额定温度后,应对汽缸盖螺栓进行检查和紧固。

四.              内燃机曲轴箱按不同季节采用原厂规定的或优质可代用的机油,到走合期满后,更换新机油并清洗机油滤清器。

五.              走合期内,应经常注意机械各部位机构的运转情况,检查各部轴承、齿轮和磨擦带的工作温度,对运转中的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消除。

六.              起重机在走合期内,应按额定起重量50%开始,逐渐增加载荷,但不得超额定起重量的80%

七.              挖掘机在走合期的前30小时 内,应先挖掘较松的土壤,每次装料为斗容量的1/2,以后70小时内,装料量可逐步增加。但不得超过斗容量的3/4,并适当降低操作速度。

八.              推土机和装载机在走合期内,要控制刀片和铲斗装料深度,减少推土和铲斗装载量,开始从50%载荷逐渐增加,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80%

九.              汽车在走合期内,载重量应按规定标准减载20~25%,并避免在不良的道路上行驶,更不得拖带挂车,行驶中应避免使内燃机突然加速。

十.              走合期满后,应根据走合期内运转情况,对机械各部进行检查调整和润滑工作,同时检查各齿轮箱润滑油清洁情况,必要时更换。新机械和装用新齿轮的齿轮箱,应更换润滑油,然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一.       在走合期内,任何人不得拆除内燃机限速装置的铅封。待走合期满后,在机械部门技术负责人监督下,方可拆除。

附录二  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一.              每年入冬以前,机械使用单位应贯彻执行冬季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冬季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同时做好防寒物质的供应工作。

二.              冬季使用的机械设备在入冬前应结合保养计划普遍进行一次换季性保养,检查全部技术状况,换用适合本地区气温情况的防冻液、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及安装预热、保温装置。

三.              凡带水作业的机械设备及有冷却水循环系统的内燃机械等,在停止使用时,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将机体内的水放尽,对停用的设备,也应放尽积水。

四.              做好机械设备冬季保温工作,应尽量移进室内,并有保温设施,无条件进室内的机械设备,应搭设机棚,露天存放的大型机械应停放在避风处,不得停放在泥泞、积水的地面上。

五.              电动机械入冬前应检查或更换轴承的润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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